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市教师资格认定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教师信息库建设和更新工作;承担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全员培训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校长和教师专业发展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教师资源配置、考核、奖惩、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绩效考核等工作;参与机构编制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承担全市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派遣工作;参与我市教师表彰、奖励的推荐、评选工作;参与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