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教育工作。负责宏观指导师范教育改革和教育管理;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梯队建设工作,负责市级中小学名师、市级骨干教师等评选,负责省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等推荐;负责组织实施市级骨干教师培训、骨干班主任培训、新教师培训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师德建设工作;指导全市落实《教师资格条例》,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对全市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对教师资格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联系电话:2017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