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教育局
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教育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效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2.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3.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减轻学校和教育机构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4.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证监管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廊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所有开展检查的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要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为此,市教育局依据省教育厅抽查事项清单,确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
三、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
市级教育监管对象名录库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明确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管的学校或教育机构,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包括市管学校共21所(附件3)。抽查组织科室可针对不同的抽查事项,根据监管对象的类别确定不同的随机抽取范围。
四、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局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构成,同时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附件4)。公务员作为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可对本局所有随机抽查事项进行检查,专家学者根据所属学科领域作为特定抽查事项的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人数应不少于两人,且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不低于60%。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思政法制体卫科负责组建,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
五、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运用网络、录音、录像等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六、组织实施
1.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每年3月底前,由随机抽查事项所涉及的业务科室提出“双随机”抽查计划,经局领导审定后,统一公布实施。业务科室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并报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增补。
2.“双随机”抽查的启动。发起科室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启动“双随机”抽查。
3.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发起科室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双随机”机制要求,抽取检查对象,并按实际需要人数的2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开展执法检查。发起科室指派一名科级干部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5.“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监管对象总数的5%,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6.抽查结果运用。针对监管对象名录库逐一建立诚信档案。检查结束后,发起科室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于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推送到上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监管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业务科室要加强评估总结,针对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有关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2.规范程序,健全档案。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3.强化培训,营造氛围。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科室要及时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工作机制。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要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廊坊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2.廊坊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 廊坊市教育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4. 廊坊市教育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附件1:
廊坊市教育局
“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马常永 副局长
成员:杜明磊 思政法制体卫科科长
王庚军 办公室主任
李 静 财务科科长
赵建新 督导室主任
刘 洋 人事科科长
王 平 基础教育科科长
董 刚 师教科科长
王有利 发展规划科科长
王开荣 职成教科科长
王忠臣 学校安全管理科科长
祁雪峰 机关纪委书记
张秉禄 民办教育科科长
领导小组在思政法制体卫科设办公室,杜明磊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工作。
附件2:
廊坊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1 |
对学校安全安全工作的监管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教育部令第23号)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 |
市教育局 |
各级各类学校 |
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安全防范措施和组织应急演练等情况 |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检查,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 |
附件3
廊坊市教育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市直属21所,各县市区所辖学校名单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1 |
廊坊市第一中学 |
公办 |
2 |
管道局中学 |
公办 |
3 |
廊坊市第二中学 |
公办 |
4 |
廊坊市第七中学 |
公办 |
5 |
廊坊市第八中学 |
公办 |
6 |
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 |
民办 |
7 |
廊坊市第十五中学 |
民办 |
8 |
廊坊市特殊教育学校 |
公办 |
9 |
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 |
公办 |
10 |
廊坊市第二实验小学 |
公办 |
11 |
廊坊市物探子弟学校 |
公办 |
12 |
廊坊市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 |
公办 |
13 |
廊坊市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
公办 |
14 |
廊坊职业技术学校 |
公办 |
15 |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
公办 |
16 |
廊坊市广播电视大学 |
公办 |
17 |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
民办 |
18 |
廊坊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
公办 |
19 |
廊坊市高级技工学校 |
公办 |
20 |
廊坊市食品工程学校 |
公办 |
21 |
廊坊市体育运动学校 |
公办 |
附件4:
廊坊市教育局执法人员信息表(2020年)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编制性质 |
执法处室 |
证件类别 |
证件号码 |
1 |
刘 洋 |
男 |
科长 |
行政 |
人事科 |
执法证 |
R020000160 |
2 |
赵凤德 |
男 |
二级主任科员 |
行政 |
职成教科 |
执法证 |
R020000168 |
3 |
王庚军 |
男 |
主任 |
行政 |
办公室 |
执法证 |
R020000171 |
4 |
王秋信 |
男 |
科员 |
事业 |
民办教育科 |
执法证 |
R020000173 |
5 |
杨雪飞 |
男 |
科员 |
事业 |
职成教科 |
执法证 |
R020000175 |
6 |
王有利 |
男 |
科长 |
行政 |
发展规划科 |
执法证 |
R020000209 |
7 |
杜明磊 |
男 |
科长 |
行政 |
思政法制体卫科 |
执法证 |
R020000215 |
8 |
王忠臣 |
男 |
科长 |
行政 |
学校安全管理科 |
执法证 |
R020000218 |
9 |
董 刚 |
男 |
主任 |
行政 |
师教科 |
执法证 |
R020000222 |
10 |
王 平 |
男 |
科长 |
行政 |
基础教育科 |
执法证 |
R020000224 |
11 |
王燕如 |
女 |
科长 |
行政 |
学校安全管理科 |
监督证 |
R020000152 |
12 |
李锐锋 |
男 |
科员 |
行政 |
师教科 |
执法证 |
R020002965 |
13 |
王 莹 |
女 |
科员 |
事业 |
民办教育科 |
执法证 |
R0200029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