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0日,廊坊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教育局推荐对象(共1名个人,1个集体),现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教育局评审委员会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2920121 2920115
电子邮箱:sjyjdwb@126.com
附: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事迹简介
廊坊市教育局
2021 年 2月22日